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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务所介绍
  常春律师事务所始建于50年代,复建于70年代。全所律师奉行“德业为先,服务一流的宗旨,在司法实践中屡创佳绩。本所律师主要由司法部公派留英归国法律人才、经济法硕士及具有十几年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。主任王峥律师曾参加中国三峡工程有关合同的审定工作。
  本所推行统一管理、集体负责的业务原则,充分发挥全所律师的集体智慧和整体优势,保障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  著名民法学家、清华大学法律系副主任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起草人崔建远教授为本所顾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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